1月1日起成都这些保障标准提高了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23来源:四川日报

  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具体如何调整?1月1日起,成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期1年。其中,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1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60元。

  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对象为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其中,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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