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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

中共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于2020年5月8日上午10:30在市级机关一办公区,召开《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薛敏,成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孝军,成都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夏先义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

(一)主发布人

薛  敏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

(二)发布人

张孝军  成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先义  成都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三)主持人

陈  程  中共成都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居民小区是市民的生活家园,如何深化完善居民小区治理,推进居民小区齐抓共管,关乎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份重要文件,今天我们以市委外宣办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我们特地邀请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薛敏同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孝军同志,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夏先义同志,

  他们将对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社治委常务副主任薛敏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薛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下面,我就《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推进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主要考量

  (一)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惠民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市民对一座城市发展最直接的感受,是身边的环境有没有变化,身边的服务完不完善。居民小区是市民的栖居之所,市民对小区治理效能的评价和服务品质的感受直接体现着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动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资源力量下沉,着力解决好居民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让广大市民更有效地参与城市发展、更切身地感受城市变化,让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成效更好惠及广大市民。

  (二)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是推进特大城市精细治理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居民小区是城市的微观单元,是城市治理的“最后100米”。目前,成都实际管理人口达到2100万,有建成商品房小区、老旧院落、拆迁安置小区等城镇居民小区近2万个。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各级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下,全体市民众志成城迅速构筑起群防群治阻击防线,全市居民小区有序开展封闭式管理、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在社区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就是要深化城市精细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向城市治理末梢延伸拓展,不断提升特大城市治理精细化和服务精准化水平。

  (三)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是动员市民共建高品质和谐生活宜居地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成渝地区统筹发展,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宜居地。居民小区是市民的生活家园,是市民发挥主体作用、参与城市治理、共建美好家园最方便最直接的场所。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就是要把居民小区作为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充分尊重居民主体地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推进政府、社会、市民在小区治理中各归其位、各担其责,营造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8个方面23条具体内容,梳理形成了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20年重点事项三张清单。

  (一)明确一个目标。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22年实现“三个全覆盖”“四个更加”“两个有效”,即:城镇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小区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引领能力更加增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居民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居民小区突出矛盾问题有效解决,努力把居民小区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治理精细、管理有序、服务便捷、邻里友善的幸福家园。

  (二)突出一个核心。《意见》突出党建引领核心作用,提出全面构建市、区(市)县、街道(镇)、社区、居民小区五级联动的党组织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和统筹协调。理顺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几个主体的关系,强化社区党组织对小区各类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创新提出小区党组织的组织方式,推行居民小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双向培养、双向进入制度。明确小区党组织担负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小区治理主体的政治领导,把党建引领贯穿于小区治理全过程。

  (三)激活三类主体。《意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提出充分激活居民、物业服务机构、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协同共治。激活第一类主体是小区居民,《意见》注重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能力,支持居民小区成立业主或居民自治组织,搭建社区和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业主代表、物业服务机构等沟通交流、议事协商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邻里活动,促进小区居民规范有序参与小区事务。激活第二类主体是物业服务机构,《意见》注重引导物业服务机构既能体现企业的经济属性,又能体现服务居民的社会价值,鼓励物业服务机构在做好基本服务基础上,结合小区居民需求提供增值服务,推动物业服务机构由小区“管理员”向居民“服务员”转变,促进物业服务机构融入社区治理格局。激活第三类主体是各类社会组织,《意见》提出聚合社会力量参与居民小区协同共治,通过项目资助、委托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专业优势,引导多方社会力量为小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意见》还注重激励支持与监管约束双向并举,提出建立健全业委会成员选举和纠错退出、物业行业公众满意度和第三方评价、小区信息公开价格协商、部门联合查处惩戒等机制,实现政府监管、居民自治、社会协同衔接互动。

  (四)实施三项行动。《意见》注重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开展城镇居民小区老旧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家门口服务提升三项行动,推进城镇居民小区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同步提升。老旧设施改造方面,结合老旧院落改造,升级改造老旧公共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老旧设施,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围绕居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违法建设、不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分类等问题,完善系列配套措施,整合综合执法、网格管理等力量延伸进居民小区,引导居民小区合规利用楼顶、院落空间和家庭阳台等塑造微景观,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家门口服务提升方面,鼓励增设小区公共空间,推动物业服务向快递代投、养老扶幼等领域延伸,推进生活和政务服务进小区,着力解决一批居民群众可观可感的民生问题。

  (五)完善四项机制。《意见》着眼小区治理常态长效,提出完善统筹协调、清单管理、联动响应、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市和区(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制度,首次系统梳理了30余个部门在城镇居民小区治理中的职能职责,健全居民小区问题处置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资金筹集和考核激励等保障措施,分步实施、分类推进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注重整体谋划,具有系统性。《意见》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系统部署居民小区治理的政策性文件,着力理顺政府、社会、居民在小区治理中的权责边界,着力健全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分级响应、多方协作的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形成系统完备、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努力把各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延伸到小区、社区管理服务覆盖到小区、社会资源力量汇集到小区。

  (二)注重问题导向,具有针对性。居民小区矛盾问题较多,既是城市治理的痛点、居民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全国性难题。《意见》针对我市城镇居民小区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居民参与不充分、各类主体联动不足等根源问题,以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运行不规范、小区环境不优、家门口服务品质不高等共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针对不同小区的差异化问题和多元化需求,强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既补齐治理共性短板又回应居民群众的个性需求。

  (三)注重改革探索,具有创新性。《意见》既注重整体系统改革,又注重关键领域创新探索。在体制机制方面,首次厘清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在居民小区治理方面的职责,创新建立分类分级联动响应机制;在组织建设方面,创新小区党组织的组织方式,着力构建市、区(市)县、街道(镇)、社区、居民小区五级联动的党组织体系;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方面,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业委会成员选举和纠错退出机制;在物业服务改善方面,首次提出发展物业社会企业和“物业+社工”服务模式,鼓励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企业整体连片承接老旧院落、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等小区的物业服务;在小区服务提升方面,出台居民小区服务配套建设标准,鼓励利用架空层、闲置存量房等建设小区党群服务站,拓展居民公共空间。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城市发展要有形可感,城市治理更要绣花功夫,让我们携起手来参与小区治理、共建幸福家园,让社区环境更加宜居、市民生活更有品质、城市发展更加美好!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薛敏同志的解读。

  居民小区已成为现代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其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社区生活环境、关系居民幸福指数、反映社区治理水平。下面,请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夏先义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市将如何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等相关内容。

  夏先义: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5月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这是我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顶层设计。居民小区既是居民居住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社区的生活环境、关系居民的幸福指数,反映社区治理的水平。因此,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物业服务管理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健全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下面,我就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深化和完善居民小区治理相关工作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抓好基础物业服务,促进全市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当前全市物业服务在管面积5.76亿平方米,覆盖住户276.6万户,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品质,更好地发挥物业管理在社区治理中基础性作用。

  第一,建立物业收费和服务等级挂钩机制。我们正在对《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进行修订,修订后将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提供的服务等级收取相应的物管费,我们也会强化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惩戒,确保实现“质价相符”。

  第二,推动物业化管理覆盖老旧小区(院落)。我们准备与社治委共同试点老旧小区(院落)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引入龙头物业企业为成片街区提供管理养护、市政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成片托管等整合服务,让物业服务全面覆盖居民小区。

  第三,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为方便老旧小区业主日常出行,我市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已投入运行162台,群众对这个工作比较认可,我们今年的目标是150台,目前推进比较顺利。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解决3个小区突出问题

  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切身问题为导向,今年我们会重点解决3个小区突出问题。

  第一,针对小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我们已经出台了《住宅小区公共事项公示公开规范》,要求对小区物业服务事项、业主大会重大决策和共有部分公共收益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今年,我们还将会强化对业委会管理的公共收益、决策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公开,着力解决居民小区管务信息不对称,业主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第二,针对小区业委会成立难、决策难和执行难问题。我们将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委员筹备、选举、运行、换届和监督的引领,同时推行业委会委员履职承诺、履职评议和信息公示制度,让业委会在“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中开展自治。

  第三,针对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我们正在通过三个举措破解这个难题,一是推行资金使用线上投票表决,目前市住建局牵头建设的智慧物业平台已经具备了线上投票功能,下一步将大力推广,方便群众使用。二是推广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预案制度,实现“预先授权、遇险使用”,解决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等应急维修问题。三是推广使用维修资金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险,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业主权益。

  三、持续建章立制,完善一批重要制度政策

  针对部分政策滞后,有关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形成一套更加科学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

  一是修订《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解决我市《条例》不适应现阶段城乡社区治理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问题。二是完善《成都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营造诚信守法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三是修订《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标准,通过建立服务品质与服务价格挂钩机制,解决我们广大业主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的问题。四是正在制定《成都公园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以补齐居民小区服务配套设施短板,解决当前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不高,种类不全的问题。五是制定并推动实施《天府锦城街巷游线体系策划规划方案》,通过构建满足功能需要和人本价值需求的社区生活场景,更好的满足我们广大群众的高品质居住需求。

  我们很希望也很荣幸能跟在座的各位一起,通过深化城乡社区治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增强广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夏先义同志的介绍。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成都深化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对破解特大城市治理难题、回应居民民生需求意义重大,希望大家多向外界展示成都城市治理的新成果、新动态、新亮点,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并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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