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新建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三比二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0:20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36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在建设人性化公厕方面,《条例》第十六条要求配套设施应当人性化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人群使用,规定新建公厕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应小于三比二,在人流量集中的场所不应小于二比一。在建设便民化公厕方面,《条例》第十六条鼓励免费提供擦手纸、厕纸、洗手液。规定有条件的公厕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以及供公众休息、存储物品、梳妆更衣的便民服务设施。

  另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时节、特殊场合周边公厕不能满足需求时,要求设置环保移动厕所,方便群众临时使用。

  在建设智慧化公厕方面,《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厕信息数据库,最大限度便利市民寻找公厕、使用公厕。同时,《条例》第十七条鼓励配置环境监测、异味控制、智能照明、安全监控、应急求助等智慧管理系统,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拓展综合功能向智能售货、储物,共享充电、雨伞等便民服务方面延伸。

  同时,《条例》鼓励酒店、宾馆、餐馆、茶馆、网吧等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写字楼、办公楼等单位的内部厕所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已有“厕所联盟”点位1600余个,在满足周边群众如厕需求的同时,规避了新建公厕的选址难题。

  另外《条例》第五条明确市和区(市)、县政府要建立公厕管理联动机制,统筹解决公厕管理有关问题;要求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担负起本行业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厕管理,避免职责不明带来的管理盲区。

  记者 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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