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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禁令!绵阳市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
2021年03月02日 15:2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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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3月2日,记者从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绵阳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入学招生,绵阳市教体局出台《绵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九项禁令”》。

  一、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或与中小学校联合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考试、冬(夏)令营、研学活动。

  二、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招生入学政策,炒作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招生入学挂钩。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承办、协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密考”、竞赛、测试或排位赛等活动。

  四、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和招收尚未毕业的小学生、初中生提前参加“小升初”“初升高”衔接培训。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收取与招生和推优入学相关的学生自荐书、获奖证书、考试成绩、考级证明等材料,不得违规登记与招生有关的学生及家庭信息。

  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及学业成绩等情况。

  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就推优入学、升学、教育和培训效果等向学生或家长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八、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招生政策分析、招生入学咨询、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组建校外家长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交平台,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等。

  九、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招生宣讲等提供渠道和平台。

  对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绵阳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同时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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