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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出台
2021年09月13日 21:3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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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

  四川在线记者9月13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的《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招生对象有哪些?有哪些专业?

  《方案》明确,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群体。

  省内具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及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可申报开展此次扩招专项工作。各扩招高校应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自主确定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面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作为本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对接乡村振兴需求,结合我省“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适度增加农业生产经营、乡村公共服务等涉农招生专业数量及招生计划人数。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招生,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预防医学等医学类国家控制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生。

  在完成年度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转入高等教育阶段招生和普通高考招生(含对口招生)的基础上,根据高校申报的扩招计划情况,综合考虑生源和社会需求,以及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同时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如何报名、考试及录取?

  【报名及资格审核】

  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以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试及录取等工作。2021年高考已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报名宣传动员和严格报名资格审核,教育厅负责组织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退役军人厅负责组织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及身份审核;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企业员工的宣传动员,省总工会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全总“求学圆梦”计划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动员,企业员工凭所在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考试组织】

  继续执行教育部有关精神,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加强对各类生源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对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组织考试。对在岗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由各扩招高校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扩招高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录取】

  录取工作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扩招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根据录取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31日前录取的新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11月份及以后录取的新生,在2022年春季入学。

  加大保障力度

  《方案》要求,各扩招高校要摸清办学家底,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各部门要加大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主体责任,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向完成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较好的高校倾斜。

  要落实好生均拨款制度和相关奖补政策,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基本办学条件。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改造,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士兵,按国家要求落实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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