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页 > glgj > 中国新闻网

国家医保局:一些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诊疗 将加大监管力度
2021年02月20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曹惠君
分享到:

  中新网2月20日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20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对这类违规违法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

  国新办2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看病钱”“救命钱”,然而有些医院存在着过度医疗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医保基金。请问针对医院过度医疗方面有哪些监管?

  施子海指出,从目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践来看,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这次对这类违规违法行为,《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施子海表示,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

  近期,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相信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过度医疗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施子海如是说。

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话:+86-28-62938795